Page 93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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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一)基本概念。
本操作指引所称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是指企业综合考虑战略规
划、业绩考核指标、历史经营数据和本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合理设定
目标利润,并以企业实际利润超出目标利润的部分作为超额利润,按
约定比例提取超额利润分享额,分配给激励对象的一种中长期激励
方式。其中,目标利润是指企业为特定年度设定的预期利润值。
(二)应用原则。
企业在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时,一般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战略引领。企业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应以企业实现战略
规划为目标,避免追求短期效应。
二是市场导向。超额利润分享机制要以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导向,
体现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原则。
三是增量激励。企业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应以创造利润增量
为基础,以增量价值分配为核心,实现有效激励。
二、适用条件和工作职责
(一)适用条件。
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业一类企业;
2.企业战略清晰,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
3.《超额利润分享方案》制定当年已实现利润以及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正值;
4.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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