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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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一)基本概念。


                    本操作指引所称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是指企业综合考虑战略规


             划、业绩考核指标、历史经营数据和本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合理设定


             目标利润,并以企业实际利润超出目标利润的部分作为超额利润,按


             约定比例提取超额利润分享额,分配给激励对象的一种中长期激励


             方式。其中,目标利润是指企业为特定年度设定的预期利润值。

                    (二)应用原则。


                    企业在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时,一般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战略引领。企业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应以企业实现战略


             规划为目标,避免追求短期效应。


                    二是市场导向。超额利润分享机制要以要素市场化配置为导向,


             体现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原则。


                    三是增量激励。企业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应以创造利润增量


             为基础,以增量价值分配为核心,实现有效激励。

                       二、适用条件和工作职责


                    (一)适用条件。


                    推行超额利润分享机制的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业一类企业;


                    2.企业战略清晰,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


                    3.《超额利润分享方案》制定当年已实现利润以及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正值;


                    4.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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