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8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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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排技术改造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立项。鼓


             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切实防止以兼并重组为


             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五)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资本


             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相关规


             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

             和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


             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


             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


             兼并重组效率。


                    (六)完善相关土地管理政策。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


             拨用地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


             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


             价格可依法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

             定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涉及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经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七)妥善解决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问题。兼并重组要严格依照


             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妥善分类处置债权债务关系,落实清偿责任,确


             保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利益。研究债务重组政策措施,支持资产管


             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参与被


             兼并企业的债务处置。切实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解决职工劳


             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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