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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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通过兼并重组焕发活力,有的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
团,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过剩产能得到
化解,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二)基本原则。
1.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由企业自主决策、
自愿参与兼并重组,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违背企业意愿的“拉郎配”。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
快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
碍,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3.改善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取消限制企业兼并重组和增加企业
兼并重组负担的不合理规定,解决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突出问题,引
导和激励各种所有制企业自主、自愿参与兼并重组。
二、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三)取消下放部分审批事项。系统梳理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
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取消相关审
批。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强化事后问责。取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对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部分情形,取消审批。地方国有股东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下放地方政府审批。
(四)简化审批程序。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并
联式审批,避免互为前置条件。实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审核,对
符合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实行快速审核或豁免审核。简化海外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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