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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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
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合理流动机制,鼓励和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改组,促进非公
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兼并重组企业要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加强技术改造,
推进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促进节能
减排,提高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做强做大优势企业。
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为重点,推动
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
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
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充分调动企业积极
性,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
参与兼并重组。
2.坚持市场化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
础性作用,规范行政行为,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开展兼并
重组,防止“拉郎配”。
3.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统筹协调,分类指导,促进提高产业集中
度,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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