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683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的外汇管理,改革外汇登记要求,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优化国内


             企业境外收购的事前信息报告确认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核准手续。提


             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率。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


             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从简限时办理。

                       三、改善金融服务



                    (五)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

             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


             授信,改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服务。


                    (六)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


             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融资。允许


             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并重组支


             付方式,研究推进定向权证等作为支付方式。鼓励证券公司开展兼并


             重组融资业务,各类财务投资主体可以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


             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形式参与兼并重组。对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实施兼并事项,不设发行数量下限,兼并非关联企业不再


             强制要求作出业绩承诺。非上市公众公司兼并重组,不实施全面要约


             收购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股份定价机制,增加定价弹性。


             非上市公众公司兼并重组,允许实行股份协商定价。


                       四、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


                    (七)完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修订完善兼并重组企


             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政策,降低收购股权(资产)占被收购企


             业全部股权(资产)的比例限制,扩大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的适用范




                                                             66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   684   685   686   687   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