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683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的外汇管理,改革外汇登记要求,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优化国内
企业境外收购的事前信息报告确认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核准手续。提
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率。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
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从简限时办理。
三、改善金融服务
(五)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
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
授信,改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服务。
(六)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
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等方式融资。允许
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兼并重组支
付方式,研究推进定向权证等作为支付方式。鼓励证券公司开展兼并
重组融资业务,各类财务投资主体可以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
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形式参与兼并重组。对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实施兼并事项,不设发行数量下限,兼并非关联企业不再
强制要求作出业绩承诺。非上市公众公司兼并重组,不实施全面要约
收购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股份定价机制,增加定价弹性。
非上市公众公司兼并重组,允许实行股份协商定价。
四、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
(七)完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修订完善兼并重组企
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政策,降低收购股权(资产)占被收购企
业全部股权(资产)的比例限制,扩大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的适用范
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