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0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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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十一)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

             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参股企业党的工作,努

             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


             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监督问责


                    (十二)加强内部监督。应将参股经营作为内部管控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规范有效的内


             控体系。对各级企业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将其任期内

             企业参股投资、与参股企业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列入重点审计内容。

                    (十三)严格责任追究。参股经营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其他

             严重不良后果的,要按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实行终身追

             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参股管理,加强组

             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对参股经营投资进行全面梳理检查,


             认真查找在合作方选择、决策审批、财务管控、领导人员兼职以及与

             参股企业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坚持问题导

             向,举一反三,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细化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

             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


             康发展。

                    中央企业基金业务参股管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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