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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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


             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建章立制、依法规范


             决策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建立


             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入推进依法监管,加快建设国资监


             管法治机构,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


             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履职规范、公开透明、


             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资监管法治机构。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准确把握依法


             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全面、规范履行监


             管职责;坚持以管资本为主,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当前和长远各项措施,确保国资监管法治

             机构建设扎实推进。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1.精简优化国资监管职能。依法科学界定监管边界,加快调整、


             精简、优化监管职能。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


             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制订国资


             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完成内部组织机构调整工


             作。(人事局、法规局牵头,有关厅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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