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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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
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建章立制、依法规范
决策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建立
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入推进依法监管,加快建设国资监
管法治机构,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
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履职规范、公开透明、
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资监管法治机构。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准确把握依法
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全面、规范履行监
管职责;坚持以管资本为主,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当前和长远各项措施,确保国资监管法治
机构建设扎实推进。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1.精简优化国资监管职能。依法科学界定监管边界,加快调整、
精简、优化监管职能。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
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制订国资
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完成内部组织机构调整工
作。(人事局、法规局牵头,有关厅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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