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境外国有资产的评估,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有关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开采的评估办法,由 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解释。本办法的施行细则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