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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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法规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
人有权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举报。
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
第一百七十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
管理。
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进行调
查取证等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
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
的文件和资料。
第一百七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
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
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
处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
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
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
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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