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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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律、法规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


             人有权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举报。


                    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


                    第一百七十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


             管理。


                    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进行调


             查取证等活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


             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


             的文件和资料。


                    第一百七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


             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

             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


             处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


             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


             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


             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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