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4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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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问题性质、情节轻重、损害大小和对后果损失的态度等,按规定从轻、
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
(一)在引进非国有资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
1. 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多种形式,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
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 引入战略投资者,依法依规处置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优化
资产结构。
3. 探索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4. 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入股,探索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
市、并购重组或参股国有企业。
5. 引导非国有资本进入公共项目,参与准公共性、基础性项目建设
和后续运营管理。
(二)在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面。
1. 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
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
行业;推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深化企业与
地方政府、企业的产业合作。
2. 推动国有企业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积极推动国有企业
改制上市。
3. 构建产融结合的基金平台,吸引非国有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
金,根据战略需求确保国有资本有序进退。
4. 探索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划转现
有国有股权,聚集和盘活存量资产,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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