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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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引资本与转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尊重市场
规律,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权益对等、共同发展。保证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权利平等、机会
平等、规则平等,各类所有者权益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真正实现共担风
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
程序公开、规则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切实防止暗箱操作和
国有资产流失。
完善体制、优化环境。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解决突出矛
盾,确保引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做到制度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
二、拓宽合作领域
(三)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工作。允许非国
有资本参与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准入以外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支持非国
有资本参股或控股。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
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属
于自然垄断领域的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属于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
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其中竞争性环节逐步加大对非国有资本开放力
度。对公益类国有企业的投资项目,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
对可以引入非国有资本的领域,在推进国有企业主业项目引入非国
有资本参股的同时,鼓励非主业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或控股,推动
国有企业各业务板块按照自身特点和规律寻求发展路径,最大限度释放
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充分挖掘国有企业内在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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