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8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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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动科研骨干和关键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优先支持创新能力较强、成果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企


        业或项目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2.综合考虑职工岗位价值、实际贡献、承担风险和服务年限等因素,


        重点激励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人


        员、管理人员。


              3.科学选择激励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开展岗位分红激励,


        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收支明确的企业选择项目分红激励,在积累试点经


        验的基础上稳妥实施、逐步推进股权激励。


              4.合理确定总体激励水平,从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自身经济效益状况


        出发,分类分步推进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坚持效益导向和增量激励原


        则,根据企业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经营业绩状况,合理确定激励水平。

                                  第五章  组织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             建立工作机制。省国资委建立委内处室联动机制,混改


        工作由产权管理处牵头统筹协调,并指导做好国有产权管理、交易、资


        产评估等工作;党群工作处指导混改前后的党建工作;综合法规处指导


        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规划发展处指导明确功能定位和战略规划,以及对


        外投资实施混改工作;考核分配处指导建立市场化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重组与资本处指导员工持股和上市工作;监督处指导开展混改检查工作;


        企业事务协调处指导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职工安置工作;企业领导


        人员管理处指导建立“三会一层”,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省属企业应成立以董事长或总经理牵头的“推动混改协调决策领导


        小组”,统筹推进混改工作,研究混改总体思路和指导意见,确定拟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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