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4 - 唐山市人大志(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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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编 唐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工作全局,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
的职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适应依法治市需要,积极制定地方性法规
加强地方立法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前提和基本条件。为实现立法与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相一
致,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新的一届常委会强化立法机构,加强立法工作,按照“立法工
作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应该做到年度有计划,五年有规划,长远有纲要”的要求,在
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1998-2002年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对法规草案的起草单位提出
了任务、时间和质量要求。1998年围绕发展经济和稳定社会两大主题,制定了《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
易管理条例》《唐山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和《唐山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在立法
过程中,常委会及所属委员会提前介入,坚持走群众路线,理顺各方面关系;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不
同形式的座谈会、专家论证会集思广益,努力做到法规条款规范准确,操作性强。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去年,国家把搞好房地产开发作为
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提出后,我市和全国一样呈现出国家集体、开发商共同开发房地产
业的繁荣局面,这无疑对我们这样一个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重工业城市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但
是也随之出现了房地产黑市交易屡禁不止管理亟待规范等问题。据此,常委会通过广泛调查,经过反
复论证,制定了《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对房地产转让、抵押、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
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全市房地产业的健康
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常委会在完成年度立法任务的同时,还对《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作出了
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决定,并据此对三部地方性法规中的一些条款作了相应的解释;及时完成
了全国人大、省人大下发的《收养法》等15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认真实施法律监督,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依法治市的重要方
面。常委会把检查督促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手段,
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监督力度。
(一)抓住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执法检查是实施法律监督的有效手段,
为了增强实效,防止执法检查工作形式化,常委会积极探索,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有计划、有
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全市范围的执法检查。对检查的组织领导、检查重点、检查时间和方式都提出明
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二是重点听取和审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要执法检
查情况报告,使执法检查同审议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了检查监督实效。三是探索实行了“四个
为主”的检查方法,即检查对象以执法主体为主;检查内容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主;检查的目的
以督促主管机关解决执法存在的问题为主;检查方式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主。四是对检查后的整改
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常委会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议意见,及时交由政府办理,并要求报告办理结
果,增强了执法监督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一年来,常委会结合对专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议,对环保、税收、审计、外商投资、防
洪、科技进步、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方面的十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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