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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首席科学家遴选与管理暂行办法
(鄂农科党发〔2016〕47 号)
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
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创新
团队,我院决定在重点优势学科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面向院内院外遴选
首席科学家,以提高我院的整体自主创新能力。
一、组织领导
1.遴选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院党委研究确定岗位设置和遴选方
案、薪酬待遇、目标任务。
2.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选拔工作。按照岗位职责、目标任务等指
标,对应聘人员的专业业绩、科研能力和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形成书面评价意见。
3.由人事处负责遴选具体工作。人事处与科技处和其他相关处室、相
关研究所一起对应聘人员进行形式审查。
二、遴选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治学
严谨。被聘为四级研究员以上职务。
3.从事本学科领域工作 10 年以上,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高深的学术
造诣,科研成绩显著,在国内同行中有重要影响,在省内同行中处于领先
拔尖地位。主持过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主持或作为第一执行人取
得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有明
确的可实施的中长期科研计划,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和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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