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8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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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
业务租车管理办法
(鄂农科植发〔2019〕28 号)
一、业务租车适用范围
1.外出办理公务。
2.科研人员外出进行科研实验。
二、业务租车管理
1.业务租车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负责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汽车租
赁公司,拟定并签署汽车租赁合同。车辆租用要本着安全、节约、使用的
原则,不得超员超载,不得超标准超规格,不追求高档豪华。
2.办公室在考察租车公司和车辆时,要注意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
辆安全舒适。使用部门和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发现车辆、驾驶员有明显问题
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必要时通过办公室告知租车公司予以更换。
3.因工作需要,确需在市外租赁车辆的,其租赁价格应参照所内汽车
租赁合同价标准执行。
三、租车审批
1.各核算单位、科室需要租用车辆时,要先填写《派车通知单》(见
附件),并由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审批,备案。
2.租车期间按照汽车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业务租车结算
1.做好与司机的联系和沟通,检查车辆及司机的相关证件,如车辆行
驶证、驾驶证及保险凭证等。
2.行车过程中,提醒司机保持车速、车距,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行为,
做好车辆使用期间的安全工作。
3.每次上、下车后,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漏人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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