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9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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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使用结束后,检查乘车记录无误后签字认可,并及时告知所办

               管理人员。

                     五、租车费月标准及结算


                     1.租车标准:依据汽车租赁合同计费标准。
                     2.租用费结算:实行一事一结算,协议单位可定期结算。结算租车费

               用时,租赁公司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凭校办出据的《派车通知》,同时带车

               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核销支付手续。
                     六、本制度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执行。末尽事宜由所长办公会研究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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