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1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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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参加会议等,事先填写审批表,报各部门(团队)负责人签字
同意。
第二章 报销要求
第三条 报销的单据必须是合法票据,且要素齐全、字迹清楚,金额
大小写相符,不得有涂改痕迹;如发票中只有商品总额的,必须附上从防
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清单并加盖与发票相同的发票专用章。
第四条 试剂耗材单次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或以上,须事先签订购货合
同,合同签订依据《合同管理办法》执行。报销时,附双方所签正式合同
及入库单,由经办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财务所领导签批后予以
办理。
人民币 1 万元以下的试剂耗材由各部门(团队)自主购买,财务报销
时不需附合同,但需附入库单。
第五条 仪器设备报销时,附正式合同和验收单(涉及政府采购的,
附齐全套政采资料),由经办人、使用人、验收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管财务所领导签批后予以办理。
第六条 测试化验加工费报销时,附双方所签正式合同或测试化验结
果,由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财务所领导签批后予以办理。
第七条 差旅费报销时,填报《湖北省省直单位差旅费报销单》、提
交《湖北省省直单位差旅审批单》,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和差旅费报销
审核制度。负责人在审核职工差旅费报销单时,应当认真核实其报批程序、
往返时间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等次、住宿标准等。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
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不得签批报销。出差人报销单的内容包括:
报销时间、所属部门、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地点、报销费用、补助、报
销人姓名等。差旅费报销凭证包括出差交通工具票据、住宿费发票、杂费
发票等。出差人住宿及伙食补助费依据住宿发票显示日期按院规定标准执
行。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
单位交纳伙食费或交通费(具体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出差期间取
得住宿费发票,发票上要显示单位全称、单位税号、房间数量和单价。如
果发票不能显示房间数量和单价的需提供宾馆(酒店)打印的住宿清单。
各团队、课题其他人员的差旅费报销,由团队主要负责人、课题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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