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绩效考核工作台账,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统一报送所人事部门
备案。月底,所人事部门组织专班对个人履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勤
记录等进行核查,并在《工作台账记录卡》(见附表)中记载当月扣分事
由及分值。年终考核按个人月核查累积值计算该项得分。
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台账考核分值均为 6 分。
工作台账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下列标准扣分:
1.发现工作台账不健全的扣 0.5 分;
2.工作台账内容简单应付的,每次扣 0.2 分;
3.工作只有计划而没有完成情况记录或完成不及时的,每项次扣 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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