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规章制度汇编
P. 170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


                                           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鄂农科发〔2021〕38 号)





                     为进一步加大我院青年科技人员培养力度,拓宽青年科技人员成长路
               径,充分激发青年科技人员干事创业活力,现制定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

               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如下。

                     一、聘用范围


                     1.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学研究专业在编在岗人员;特色、优势、
               重点学科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博士。

                     2.原则上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年龄 45 周岁以下,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申
               报年龄 40 周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方针、政策,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科学研
               究事业,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有献身于科学研

               究事业的精神,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科研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为学

               科和团队发展急需的人才。
                     4.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凡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业绩条件


                     (一)特聘研究员


                     1.取得副研究员资格以来,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项,可参与特

               聘研究员岗位竞聘:


               — 162 —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