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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
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鄂农科发〔2021〕38 号)
为进一步加大我院青年科技人员培养力度,拓宽青年科技人员成长路
径,充分激发青年科技人员干事创业活力,现制定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
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如下。
一、聘用范围
1.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学研究专业在编在岗人员;特色、优势、
重点学科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博士。
2.原则上特聘研究员岗位申报年龄 45 周岁以下,特聘副研究员岗位申
报年龄 40 周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方针、政策,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科学研
究事业,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有献身于科学研
究事业的精神,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科研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为学
科和团队发展急需的人才。
4.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凡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业绩条件
(一)特聘研究员
1.取得副研究员资格以来,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项,可参与特
聘研究员岗位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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