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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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工作或公派出国留学的配偶的。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报院党委主要
负责人审批。
其他备案管理人员和离退休处级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可酌情
把握。坚持“一事一批”,不得一次审批,多次有效。未经审批同意,不
得因私出国(境)。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因私出国(境)不予审批:
(1)在涉密岗位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涉密工作、掌握和了解的机密
尚未解密的;
(2)政治表现不好,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和处理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其他不适宜因私出国(境)的。
(三)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
1.在职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在职省管干部的因私出国
(境)证件由省委组织部集中收缴管理。其他干部出国(境)证件,按照
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院机关备案管理人员、全院在
职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出国(境)证件由院人事处负责
收缴和集中管理。各单位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由人事关系所在
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收缴管理。
2.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离退休省管干部因私出国
(境)证件由院人事处负责集中管理,离退休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
件按照退休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其他备案管理人员,
在离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单位人事部门要及时向院人事处上报撤销备案
相关信息,将因私出国(境)证件退还本人保管。
3.备案管理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相关政审、备案手续后,未办理
出入境证照的,所在单位开具《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照的函》,备
案管理人员凭该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照。
4.各单位要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专人负责和使用登记制度。各单
位人事部门要认真保管因私出国(境)证照,严格因私出国(境)证件管
理流程,备案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事项经批准后,在办理签证(签注)
前 3 天领取证件,签证(签注)办理完毕后立即上交证件。出国(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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