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管理考核
1.青年拔尖人才选拔与考核由院人事处组织实施,院科技处配合。
2.青年拔尖人才所在单位须围绕根据个人情况和特点量身制订培养计
划,规划成长路线图,根据人选情况按计划、按步骤稳步推进。
3.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日常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导师组负责,将日常指
导与考核相结合,按时听取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汇报科研进展情况,做好指
导与督导工作。培养期满后,根据青年拔尖人才人选签订的《湖北省农业
科学院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协议书》内容,院人事处会同科技处对其进行考
核,评估培养效果,形成考核评价意见,作为今后人才任用和继续资助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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