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2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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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折旧和摊销、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折现率、负债、溢余资产和非


             经营性资产等。关注相关参数确定的依据是否充分,测算过程是否完


             整,是否有完整的预测表及说明。


                    第二十条             对使用市场法评估的,备案管理单位审核时应当重


             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选择的可比案例是否与被评估企业具有可比性,是否处于

             同一行业或相近行业,或者是受共同因素决定或影响。是否对可比案


             例及被评估企业的数据进行了必要的分析调整,并消除了偶然性因


             素的影响。


                    (二)选择的可比因素是否是企业价值的决定因素,选择的价值


             比率是否适当可靠,是否经过了必要的修正调整。是否选择了多种可


             比因素,对于不同可比因素得到的不同评估值是否能够合理的选择


             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备案管理单位审核评估结论,应当关注评估结果

             是否涵盖了评估范围,及其与评估目的和经济行为的一致性和适用


             性。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当关注不同评


             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第二十二条               备案管理单位审核特别事项说明,应当关注以下


             内容:


                    (一)企业是否逐条分析特别事项说明中的披露事项,了解特别


             事项形成原因、性质及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并分别对以下事项进行


             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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