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4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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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35、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
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提高评估备案
工作效率,国资委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资委
2013 年 5 月 10 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
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产权流转
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
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2 号,以下简称《评估管理
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央企业(以下简
称备案管理单位),按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备案的资产评
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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