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4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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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3-35、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




                                       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提高评估备案


             工作效率,国资委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资委


                                                                                   2013 年 5 月 10 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

             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产权流转


             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


             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2 号,以下简称《评估管理


             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央企业(以下简


             称备案管理单位),按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备案的资产评


             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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