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4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P. 384

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督评价范畴,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风险评估


             标准和合规评价标准,不断规范监督评价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

                       二、强化内控体系执行,提高重大风险


             防控能力



                    (五)加强重点领域日常管控。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


             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定期梳理分析相关

             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认真查找制度缺失或流程缺陷,及时研究制定改


             进措施,确保体系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要在投资并购、改革


             改制重组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


             报告(含风险应对措施和处置预案)作为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必备支


             撑材料,对超出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应对措施不到位的决策事


             项不得组织实施。


                    (六)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不断深化内控体系管


             控与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以保障各项经营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内控体系管控要求,严格


             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


             实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查等岗


             位职责的分离。不断优化完善管理要求,重点强化采购、销售、投资


             管理、资金管理和工程项目、产权(资产)交易流转等业务领域各岗


             位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


             控体系工作机制。


                    (七)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企业防范化解




                                                             36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387   388   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