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9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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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优先推进混改。适宜混改的企业,鼓励以增量为主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
或财务投资者、员工持股、重组上市等途径混改,鼓励通过开放性并购
重组及资源整合方式实施混改。具体混改企业名单,由省属企业按上述
原则,围绕战略规划,结合基础条件成熟情况等研究提出。
四、省属企业混改工作任务
省属企业在推进实施有关改革试点任务以及 2018 和 2019 年混改计
划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研究以后年度混改思路,提前
谋划 2020 年度混改工作计划,有序稳步推进实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统筹推进混改工作,建议省属企业成
立以董事长、总经理为主的“推动混改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研究混改工
作总体思路和指导意见,确定混改企业范围和名单,审议混改方案,统
筹协调混改中涉及的各项改革任务,研究混改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二)明确战略制定计划。为明确混改工作方向,省属企业要明确
集团以及二级或三级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主业定位,主业定位应按国家统
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分类,以利于行业
对标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明确二、三级企业与集团主业的产业链、供
应链和价值链关系,推进以二级或三级企业为主的规划、整合,研究制
订产业(行业)板块混改近期和中期总体方案,以及 2020 年混改企业名
单、方式和步骤,并于 12 月底前将 2020 年混改计划报我委备案。
(三)细化方案推进实施。针对拟混改企业,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系统谋划混改涉及的企业发展目标、资产整合、战略投资者方向、股权
结构、法人治理、职工安置、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系列工作,确保混改
方案在整体安排下,有步骤、有序稳步推进实施。混改后的企业要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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