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7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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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4-7、关于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通知




                                     (粤国资产权〔2019〕11 号)


        各省属企业:


              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以及我


        委重点改革任务安排,为有效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


        混改),现就省属企业推进混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混改工作目标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相互融合的企业。混改着重


        引入外部非公资本实现国有资本战略重组,重在通过“改”转变机制,


        促进各类资本优势互补与双赢。省属企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混改工


        作,要通过股权结构的混合,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治理水平


        的提升。要坚持战略协同优先导向,科学设置股权结构,建立健全相互

        促进又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通过相对制衡,


        对投资决策、发展壮大主业、股东权益保障等方面发挥治理机制的作用;


        通过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让企业的生产经营紧贴市场变化,


        抵御市场变化的各类风险;通过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三项制度改革,


        做到“岗位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二、混改工作重点



              混改工作要实现股权结构“混”且体制机制“改”的目标,重点抓好


        “三个协同”。


              (一)发展战略协同。混改必须立足和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解决

        企业发展问题。实施混改前应对照战略规划,区分主业、辅业和其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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