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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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国家所有、分别代表原则,将地市国资监管机
构监管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地市国资监管机构。
(三)授权监管事项。
根据公益基础类、市场竞争类、金控投资运营类三类,因企制宜、因
企施策,分类授权监管事项。对董事会运作规范的监管企业,将出资人
的部分权利授予企业董事会行使,同时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切实加强备
案管理和事后监督。依法将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全面预算的
批准权授予企业董事会,进一步落实企业董事会对市场化经理层成员选
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的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对金控
投资运营类试点企业,专门予以授权,主要包括港澳地区投资项目审核、
直接债务融资备案、在资产总额一定比例以内的对外借款或担保授权由
董事会自主决定、集团公司国有产权内部协议转让事后备案,待试点验
收合格后予以下放。所监管企业董事会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决策制度,
明确授权事项在企业内部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落实相应责任,严
格责任追究。
四、组织实施
(一)稳步推进。省国资委要全面梳理并优化调整具体监管职能,
加强与省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对照转变
职能的要求,建立完善监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取消、
下放、授权和移交的监管事项。开展企业授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结合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分类放权、分步实施,及时总
结,确保授权企业和董事会行使的职责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时限要求。至 2019 年底,完成以下任务:调整公布监管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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