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盐城税务《学习分享》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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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机构分立的情况下,同一纳税人要分别针对不同的税种,由两个
机构来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接受税务检查。通过合并,可以减
轻纳税人在程序上的负担,向纳税人释放改革红利,对促进经济发展
也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在刘剑文看来,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对落实税收
法定原则的税收立法工作将产生积极影响。
这种积极影响首先表现在利于加快各税种立法,实现税收法定的
目标。“税收法定原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项任务。目前
还有一部分实体税存在于行政法规的层级,这两年有关机关加大了力
度,但由于过去长期以来是地方政府为了地方财政的需要制定了各种
税收性文件,各个地方标准不同,差别较大。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
税机构合并后,有利于在统一机构的背景下理顺各税种征收的范围,
统一征收防止重复征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刘剑文说。
“另一个积极影响表现在,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也
能推动一些实体税种立法的整合。”刘剑文说,在 3 月 12 日十三届
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委员乌日图明确提出,今年的立法工作已经将耕地占用税、资源税、
消费税、契税等 6 部税法列入立法计划中,敦促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进
程。
刘剑文进一步分析说,以房地产税为例,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
税机构合并后,有利于解决房地产行业重复征税的问题。房地产涉及
很多税种,有时候信息沟通不畅,国地税合作有些困难。省级和省级
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就不会存在一个行业重复征税的问题,相
关税种也能得到进一步的整合和优化。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