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盐城税务《学习分享》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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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有何意义



                                    专家: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滕浩(第一稽查局)|荐



                         【推荐理由】税收法定原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项

                   任务。目前还有一部分实体税存在于行政法规的层级,这两年有关机


                   关加大了力度,但由于过去长期以来是地方政府为了地方财政的需要

                   制定了各种税收性文件,各个地方标准不同,差别较大。省级和省级

                   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有利于在统一机构的背景下理顺各税种征

                   收的范围,统一征收防止重复征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内容。

                   根据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


                   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

                   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在今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媒

                   体采访时说:“这是一个利民利企利税利国的好方案,坚决拥护、完

                   全赞同。”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有何重要意义、将带来哪些积极影响?《法

                   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机构合并符合法治政府目标

                       根据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这意味着


                   国税、地税“分家”24 年后,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再“联

                   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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