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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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
青年基金管理办法
(鄂农科植发〔2020〕16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促进青年人员成长,经所
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青年基金(以
下简称青年基金),为规范青年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青年基金旨在鼓励我所青年人员开展前瞻性、探索性、原创性、
特色性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后备人
才,提升我所科技创新实力。
二、从植保土肥研究所积累资金中提出 200 万元作为青年基金启动资
金,后续根据基金实施效果逐步补充资金。
三、青年基金以科研项目立项的方式予以资助。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
15 万元,资助年限 2-3 年,每年资助项数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四、所科研与产业管理科为青年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青年基金
的申报、立项、执行、验收等管理工作。
五、申请人条件:植保土肥研究所在职职工,能恪守学术道德、践行
科研诚信,且申请当年 12 月 31 日未满 45 周岁。主持的青年基金项目未
通过结题验收前不得再次申请。同期仅能申请 1 项。
六、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特色性,
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具有可考核指标。
七、青年基金的遴选坚持自主选题、专家评议、择优资助、宁缺毋滥
的原则。流程如下:
八、所科研与产业管理科发布申报通知;
九、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审慎选题并填报《湖北省农
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
十、申请人所在团队审核;
十一、所科研与产业管理科受理;
十二、所学术委员会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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