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6 - 规章制度汇编
P. 396
量和检测项目制定采购计划,并报所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
采购。
(四)化学危险品的购置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化学危险品凭证采购
暂行办法》向专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机构购买。
(五)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不同性质的危险品要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
自燃和爆炸事故。
3.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危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
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起爆炸的危险品要存放阴凉地点。
4.剧毒药品的保管要设有专柜,由两个专人共同管理,设双重锁,钥
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5.加强危险品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时,要立刻向实验室主任报
告并同时报所领导。
(六)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进行使用,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
成危害;
(七)使用化学药品前,要详细查阅有关该化学药品使用说明,充分
了解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了解化学药品的使用、保存、安全处理和
废弃的程序;
(八)佩戴合适的个人保护器具,在通风橱中操作实验,实验中不得
擅自离开岗位;
(九)清楚实验中所用的危害性物质,了解它们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
害,注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清楚当接触到化学危险品产生的损伤时所
要采用的应急措施并有所准备;
(十)化学危险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
施,并及时向有关责任人和部门报告。
第三条 电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经常检查电线、插座或插头,一旦发现损毁要立即更换;
(二)电炉、高压灭菌锅等用电设备在使用中,使用人员不得离开;
(三)电器用具要保持在清洁、干燥和良好的情况下使用,清理电器
用具前要将电源切断;
(四)非电器施工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拆、改电气线路;
— 3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