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8 - 规章制度汇编
P. 398

设备管理员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仪器设备

               带故障运转。在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其维修工作应按仪器设备的维修制

               度执行。
                     (十)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操作人员应详细记录仪器设

               备的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使用前后的状况等,并签字备查。

                     (十一)仪器设备使用完毕之后,按要求切断电源、水源、气源,清
               理整洁现场并加盖防尘罩。连续工作的全自动仪器应有断电和短路保护措

               施,使用人员离开前应做好连续工作的一切准备。

                     (十二)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
               人员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仪器设备故障维修单,说明

               仪器设备和故障情况及维修计划安排,并在 24 小时内上报实验室主任
               (实验站站长),待主任或站长批准后负责实施。

                     (十三)仪器设备出现一般故障而本室具有维修能力的,由实验室主

               任(实验站站长)安排技术人员自行维修;出现严重故障本室(站)难以
               修复的,应与仪器设备生产厂家联系,请厂家尽快派技术人员前来协助进

               行维修或将仪器送厂家进行维修。
                     (十四)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站)应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验收

               并在仪器设备故障维修单上签字。验收合格后经室主任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十五)仪器设备的维修应在故障维修单上有详细的记录,包括维修
               的部件、更换的零备件等,故障维修单应归入仪器设备档案。

                     (十六)当仪器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视具

               体情况申请报废:
                     1.仪器设备经多年使用致使精度下降,不能满足实验室工作需要;

                     2.仪器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3.仪器设备严重损坏而失去应有的使用功能;
                     4.已经淘汰的过时产品。

                     (十七)当仪器设备符合以上情况需要报废时,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填
               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详细说明申请报废的理由,报实验室主任(实

               验站站长)。实验室主任(实验站站长)根据报废申请,召集仪器设备管

               理员及有关专业人员对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综合评议,决定是否报废,
               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所财务科备案。

                     (十八)首次违反相关使用、安全和卫生规定者,仪器设备管理员对



               — 390 —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