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8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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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员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仪器设备
带故障运转。在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其维修工作应按仪器设备的维修制
度执行。
(十)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操作人员应详细记录仪器设
备的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使用前后的状况等,并签字备查。
(十一)仪器设备使用完毕之后,按要求切断电源、水源、气源,清
理整洁现场并加盖防尘罩。连续工作的全自动仪器应有断电和短路保护措
施,使用人员离开前应做好连续工作的一切准备。
(十二)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由仪器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
人员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仪器设备故障维修单,说明
仪器设备和故障情况及维修计划安排,并在 24 小时内上报实验室主任
(实验站站长),待主任或站长批准后负责实施。
(十三)仪器设备出现一般故障而本室具有维修能力的,由实验室主
任(实验站站长)安排技术人员自行维修;出现严重故障本室(站)难以
修复的,应与仪器设备生产厂家联系,请厂家尽快派技术人员前来协助进
行维修或将仪器送厂家进行维修。
(十四)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站)应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验收
并在仪器设备故障维修单上签字。验收合格后经室主任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十五)仪器设备的维修应在故障维修单上有详细的记录,包括维修
的部件、更换的零备件等,故障维修单应归入仪器设备档案。
(十六)当仪器设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视具
体情况申请报废:
1.仪器设备经多年使用致使精度下降,不能满足实验室工作需要;
2.仪器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
3.仪器设备严重损坏而失去应有的使用功能;
4.已经淘汰的过时产品。
(十七)当仪器设备符合以上情况需要报废时,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填
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详细说明申请报废的理由,报实验室主任(实
验站站长)。实验室主任(实验站站长)根据报废申请,召集仪器设备管
理员及有关专业人员对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综合评议,决定是否报废,
并将相关情况报送所财务科备案。
(十八)首次违反相关使用、安全和卫生规定者,仪器设备管理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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