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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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
报销时应当提供差旅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通过公务卡结算的支
出,报销时须提供公务卡交易凭条或截图。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核报销制度。所长的差旅费报销由党委
书记审批,副所长的差旅费报销由所长审批;部门(团队)主要负责人、
课题组长的差旅费报销,由分管所领导审批。各部门(团队)工作人员的
差旅费报销,由部门(团队)主要负责人、课题组长审批。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报销差旅费开支,对未按
规定履行签批程序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和票据不合规的费用不予报销。
出差当天往返的,可凭差旅审批单、城市间交通费发票报销当天的城
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凭相关
证明材料,按一天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到边远、农村地区出差,或住在自己家中,预计无法取得住
宿发票的,应当事先在出差审批单中写明情况并按规定报批,事后方可报
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对于发生了住宿费而难以取得
住宿费发票的,出差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要有房东的
签名(或手印),写明住宿费发生的时间、地点、房东姓名、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等佐证信息以确保事件的真实性。其他情况下,出差当天不能往
返、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第八章 监督问责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团队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团队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
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部
门/团队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在审核本部门/
团队人员差旅费报销单时,应当认真核实其是否履行了报批程序、是否按
规定时间往返、是否存在将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差旅费报销范围,同时
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
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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