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1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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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


                                               财务管理办法




                                          (鄂农科植发〔2018〕34 号)





                     第一条        为强化我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
               制制度,保障我所科研、经济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会计法》、《政

               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农科院有关财务规定及要求,结合我
               所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制定经

               费预算,组织资金供应,合理使用资金,保护公共财产,反映预算执行情
               况,实现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第三条        全所财务实行所和各核算单位两级集中统一管理,所级及所
               属各科室、创新团队取得的资金均由计财科分户设账,专项核算。计财科

               确保各项经费的及时收付。

                     第四条        各部门要按照“稳妥可靠,量入而出,从紧安排,自求收支
               平衡”的原则,于当年底前编制本部门下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课题经费和

               开发创收预算,严格以收定支,禁止编制赤字预算。所级预算由计财科根

               据人事科提供的人员工资情况及各部门提供的收支预算编制,实行统一管
               理。新增固定资产依照《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于

               上年的第三季度随部门预算“一上”提出新增固定资产配置计划。上年未

               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部门,当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
                     第五条        各部门按预算核定的收支数,积极组织合法的收入,合理、

               节约、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预算顺利完成。部门预算一经编定报所长办
               公会研究通过后,一般不予调整,若有调整须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调整

               意见及理由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各部门支出严格按预算核

               定的项目执行。
                     第六条        各部门的收入应通过计财科履行手续及时存入银行入账,不

               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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