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项至少应完成 1 项): 1.参与完成所重大管理改革工作 1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执行人执行所重 点专项工作 1 项以上,且取得明显成效。 2.参与制定所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 2 项以上,并付诸实施;或 参与(起草)管理类相关重要文件、工作报告、政策建议等 2 篇以上。 3.地市级主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 8 篇以上。 4.出色的完成所领导交办的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重要工作。 — 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