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6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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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有利于更好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为国有企
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监管环境。各级国资委要立足全面履行国资
监管职责,健全国资监管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力争用 2-3 年时
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
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加
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二、突出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重点任
务
(一)统筹推进全面履行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
各级国资委要全面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承担党中央、国务院
明确的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
业党的建设等职责,切实做好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工作,更
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统筹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各级国
资委要转变监管思路,集中精力履行好管资本重点职能,管好国有资
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多关注国
有资本整体的功能和效率。调整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逐步实现国资
委系统清单范围、原则、事项基本一致。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加
大授权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与管资本相适应的国有资
本授权经营体制。改进监管方式,注重依托资本纽带,通过法人治理
结构,更好体现出资人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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