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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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制机制制度创
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
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
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
监督体系,充分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时效性,促进国有企业
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加强
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
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坚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
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
国有资产监督格局。
坚持放管结合,提高效率。正确处理好依法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
活力的关系,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方法,尊重和维护企业经营自
主权,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完善制度,严肃问责。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法规
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造成
国有资产损失以及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主体,严格追究责任。
二、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
(三)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企业集团应当建立涵盖各治理主
体及审计、纪检监察、巡视、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工作体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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