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1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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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实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


             定企业重大事项,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


             要妥善处理好各治理主体的关系,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要自觉


             维护党组织权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发挥作用,既要保证董事会对重


             大问题的决策权,又要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决策中得到体现。董


             事会、经理层中的党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组织决定,向党组织报告落

             实情况。在推行经理层成员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职业经理人制


             度等改革过程中,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


             起来,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落实


             董事会、经理层的选人用人权。

                       七、周密组织科学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各出资人代表机构和广大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


             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各


             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精细严谨、稳妥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企

             一策、因企施策,不搞批发式、不设时间表,对具备条件的,成熟一


             个推动一个,运行一个成功一个,不具备条件的不急于推进,确保改


             革规范有序进行,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


             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和协调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工作,研


             究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出资人代表机构要落实授权放权的主体责任。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指导推动改革实践,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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