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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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业绩考核结果,实行与企业功能定位相符合、与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


             和选任方式相适应、与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


             并将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完善所监管企业


             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央企业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所


             属企业的分类考核方案。金融、文化等中央企业的分类考核,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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