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4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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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广东省政策文件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职工技


        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国有企业


        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层


        持股、投资行为,妥善解决职工持股、投资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操作,


        强化管理。引入职工持股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各项规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止通过不当行


        为向职工持股、投资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三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


        权益,增强企业活力。职工持股要有利于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

        配制度改革,切实转变经营机制;落实好职工参与改制的民主权利,尊


        重和维护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持股行为


              (三)积极推进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鼓


        励职工自愿投资入股,制订改制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职


        工安置、机制转换、资金引入等因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


        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


        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着眼于引进先进技术


        和管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


        争力,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国有大型科研、


        设计、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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