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5 - 《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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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之“N”



             化,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等工作要求,加大对非主业、非优势


             业务的“两非”剥离和无效资产、低效资产的“两资”处置情况的审


             计力度。将打通供应链、稳住产业链等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投资项目负


             面清单执行、长期不分红甚至亏损的参股股权清理、通过股权代持或


             虚假合资等方式被民营企业挂靠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重要任务。对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政策措施和监管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推

             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十四)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将混合所有制


             改革过程中的决策审批、资产评估、交易定价、职工安置等环节纳入


             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纠正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


             题和偏差。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参股企业的审计,通过公司章


             程、参股协议等保障国有股东审计监督权限,对参股企业财务信息和


             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坚决杜绝“只投不管”现象。


                    (十五)强化大额资金管控监督。针对近年来电子支付、网络交

             易等新兴资金结算手段的普遍使用等资金管理新形态,重点关注关


             键岗位授权、不相容岗位分离等内控环节的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深


             入揭示资金审批、结算、对账等各日常业务环节的薄弱点。对资金中


             心等资金管理机构每年至少应当审计 1 次,对负责资金审批和具体


             操作的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应进行常态化监督。


                    (十六)加强对赌模式并购投资监督。将使用对赌模式开展的并


             购投资项目纳入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任务,对对赌期内的被并购企业


             开展跟踪审计,对赌期结束后开展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对赌指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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