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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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编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职能,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涉及司法监督
的法律规定进行综合细化,并依据宪法和法律精神,确立了对司法机关实施工作评议、重点信访案件
督办、对提请任命人员实施任前了解等三种监督方式。《意见》的制定,对于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
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制定了《唐山市检察机关人民
监督员管理办法》,规范了选任程序、条件、任期、工作规程,完善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人大代
表听百案和法院庭审旁听评议活动,增强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上级人大要求,完成了我市
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和公安交警涉路涉车收费罚款情况的两项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及建议已转交有关部
门。
常委会以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法制宣传,通过媒体公布法规文本,督促有关部门做好
宣传普及。注重发挥机关门户网站作用,为社会了解人大立法及相关内容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平台。有
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执法检查,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
作人员、“一府两院”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日和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
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进一步强调代表的主体地位,通过完善代表履职制度、改进服务保障工作,着力发挥好代
表的作用。
认真为代表履职服务。组织代表1900多人次参加系统培训,帮助代表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加强
与代表的联系,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与代表进行交流,了解代表所思所想和群众心声。及时向代表
通报重大事项,组织代表列席市委有关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参加曹妃甸论坛等全市重大活动,保证
了代表的知情权。继续开展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制定代表履职登记卡、代表小组活动登记卡
“双卡”制度,推动了代表履职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评选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活动,激励代
表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组织代表就全市工作建言献策。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会前视察活动。一年来,组织驻
唐省人大代表,围绕发展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新民居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市
人大代表,围绕市委决策、人大决议决定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市人大代表
对我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祥、经济结构调整、重点项目建设等,进行专题视察;组织全国、省、市三
级代表围绕节能减排、危旧房改造、廉租房建设、新农村建设、法院执行工作、计划预算执行、资源
型城市转型、曹妃甸新区开发建设等进行集中视察,形成了一批有情况、有建议的报告,推动了“一
府两院”工作,也为更好地审议人代会各项报告作了准备。
改进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做好审核把关,严格议案、建议的登记、分类、审核,确保符合要
求。做好交办工作,做到人代会期间的议案、建议从闭会之日起10日内集中交办,闭会期间的建议5
日内交办。做好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走访代表,了解情况,商讨办法,征求意
见;常委会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加强督办。做好考核评
价工作,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分级责任制,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经过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各部门联合督办和有关单位的努力,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共
提出书面意见199件,办理情况已答复代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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