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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免权,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从而保证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的实现。所以,党委向国家权力机关推荐重要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是一致的,任何把二
               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各级党委一定要以对党的事业、对人民的事业高度
               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选贤任能的工作。要重视人大代

               表和人大常委的意见。为使党委和人大协调一致,在选举和任免干部以前,党委的组织部门一定要同
               人大党组通气,征求他们的意见,对于看法不尽一致、分歧较大的,不要急于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选
               举或表决。对于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要轻易变动。《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
               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对于党委推荐干部的范围和必须坚持的原则,以及应当遵

               循的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在整个社会事务中,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
               怎样把党的意志变成国家的意志,通过国家形式来领导社会主义建设,这是各级党委必须认真研究解
               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党同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各级党委要特

               别注意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各级党委作出的、凡是涉及到本行政区域
               内的重大事务并要求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决策,都应该及时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决定或决议。最
               近,市人大常委会准备围绕“十三年绿化唐山大地”和“大力加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迎接全国城
               运会胜利召开”作出两项决议,市委认为这是非常必要和切实可行的,今后凡是全市性的、需要动员

               和组织全市人民共同参加才能办好的事情,走党委决策、人大决定的路子是正确的,这样可以把党的
               意志和人民的意志结合起来,效果会更好。
                   第四,要进一步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这在宪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

               它的执行机关,必须依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法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对法律负
               责;必须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对人大通过的各项重大决策负责。自我市人大常委会建
               立以来,人大和“一府两院”都十分注意协调相互关系。各级人大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对“一府两院”实行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各级政府和“两院”,在接受党委领导的同时,又主动

               置身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应当肯定,各级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是融洽的,彼此的位
               置摆得是正确的。当前,为了适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需要,要在已有较好的基础上,把人大与
               “一府两院”的关系协调得更好。一方面,要进一步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各级党委既
               要鼓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敢于监督;又要指导人大讲求方式方法,善于监督。要引导人

               大及其常委会善于抓住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并积极为人大融通关系、创造条
               件,以便于对重大事项实行全过程监督。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所选举、任命的干部实行监督,
               认真总结完善遵化等县区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做法,借鉴外地经验,从唐山实际出发,有领导、有
               步骤地试行《任期目标责任书》。条件成熟时,还要支持人大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试行组织代

               表评议“一府两院”职能部门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导“一府两院”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要
               督促“一府两院”把对党委负责和对人大负责一致起来,从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根本政治
               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高度,来维护和尊重人大的地位,主动接受监督。要督促“一府两
               院”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密切同人大的工作关系,热情支持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和调查,直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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