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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一点,必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及时了解、掌握党的主张和意图,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二是要经常向党委请
示、汇报工作,主动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就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和审
议通过地方性法规之前,要报经同级党委审查并原则批准。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
员中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他们积极工作和模范行动,团结带动党外群众,实现党的主张。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都负有双重责任。一方面作为人
大代表,必须对人民负责;另一方面作为党员,又必须对党负责。因此,必须处理好执行党的决议和
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这本身就是党
的主张。但是,在关系到党和国家全局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党组织有责任要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
人员中的党员维护党的决定,贯彻党的主张;党员也有义务这样做。那种把服从党的决议和依法行使
职权对立起来的认识是不对的,我们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依法办事,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党的意
图和主张;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议,目的是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更有效地履行职责,
实现人民的愿望,使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三、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较大城市的人大常委会有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和立法权;县(区)级
人大常委会有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从目前看,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方面做了很
多工作,但是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的行使,影响了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各级
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并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认真研究和改进。
要有效地行使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牵动全局
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适时地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作
出的决议、决定要具有科学性、可操性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既体现党委的主张,又反映人民的意愿。
做到内容具体,目标、要求和责任明确,便于监督检查。
要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市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中央〔1990〕2号文
件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行使好任免权。近两年来,我们在任免方法上的一些改
进,如对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成员的任免,由举手表决改为投票表决;拟任命的干部到会与
委员见面,做表态性发言、回答委员的询问,以及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等,是比较好的方法,应该继
续坚持,并做出进一步的探索和改进。要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学法、执法和
勤政、康政情况。对依法选举和任命的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调动。因工作需要非变动不
可的,一定要依法履行任免手续。
要全面行使监督权。做好监督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着眼点应该是,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手
段,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好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特别要突
出法律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要努力推进依法治市、治县(区)工
作,重点落实执法责任制,使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都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对重点法律、法规
的贯彻实施,要注意监督的连续性,以提高监督效果。
二是提高常委会例会质量。首先,要选好议题,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突出重点。属于政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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