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2 - 唐山市人大志(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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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赵鹤松为唐山市林业局局长
王久存为唐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春胜为唐山市交通局局长
决定免去:
钟清杰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 和唐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许嘉瑞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郭之宜唐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福连唐山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曲宪忠唐山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 云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胡广海、于瑞琴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 哲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 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副庭长职务
王炳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长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副庭长职务
五、第25次会议。1991年11月11日至13日在唐山宾馆举行。人大常委会主任曹振刚,副主任李
建新、陆庆才、高庠玉、姚慧心、刘玉尊和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副市长么金铎、冯国安,市中级
人民法院院长李青,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本,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大
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曹振刚、李建新分别主持。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
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河北省普及义务教育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公路建设和管理
情况的报告、关于将7月28日定为唐山市减轻自然灾害日的议案、关于确立唐山市市徽的议案;市人
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1、2、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通过了人事
任免事项。会议原则同意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唐山市市徽的议案,责成市政府对市徽图案广泛征求社
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将7月
28日定为唐山市减轻自然灾害日的决定。
关于将 7 月 28 日定为“唐山市减灾日”决定
(1991年11月1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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