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3 - 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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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
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不得延误。
(一)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
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二)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
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
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三)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 5%的硫酸镁溶液,立即就医。不要
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
就医;
(四)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
予 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
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
防毒靴等。
第二十条 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一)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
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
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
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二)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
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
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 5 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
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三)根据伤员伤情程度,拨打“120”。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一)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
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
(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
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二)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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