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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大志:1948-2021
作的《乐亭县198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
胡乐生所作的《乐亭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述
仁所作的《乐亭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李荫藩所作的《乐亭县人
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齐玉轩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
决议;通过了《乐亭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的暂行规定》;选举王述仁为乐
亭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齐润身、张文辉、姚春荣为副主任,委员14名;选举田秀
岐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庆永、王绍基、肖荣印、王顺伟、石从义、高俊元为副县长;选举李荫
藩为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齐玉轩为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9日至3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9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田秀岐所作的题为《贯
彻“三兴”战略,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搞好“八五”第一年的经济工作》的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
主任陈鹏志所作的《乐亭县199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胡乐生所作的《乐亭县1990年财政预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
常委会主任王述仁所作的《乐亭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李荫藩所
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齐玉轩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高庆荣为乐亭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三、第三次会议
1992年3月29日至3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2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代县长刘印楼所作的《政府
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鹏志所作的《乐亭县1991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
199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胡乐生所作的《乐亭县1991年财政
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述仁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李荫藩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齐玉
轩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乐亭县人民代表
大会议事规则》;补选高庆荣为乐亭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选刘印楼为乐亭县
人民政府县长,朱跃文、肖建华为副县长。
第十四节 乐亭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乐亭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自 1993年1月至1998年2月,共举行5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93年1月13日至1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9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刘印楼所作的《政府工
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鹏志所作的《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3年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刘祥所作的《关于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
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润身所作的题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
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我县提前翻两番奔小康宏伟目标的实现》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法院副院长刘宗仕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国文所作的《乐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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