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8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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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会关于1963年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刘步林所作的《乐亭县人民委员会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
年财政预算及1至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法院院长赵子诚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关于1963
年以来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1963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乐亭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
1963年财政预算及1至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决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魏紫臣
为乐亭县人民委员会县长,胡庚舜、刘步林、何永昌、高航舟为副县长,委员20名;选举赵子诚为乐
亭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产生了乐亭县出席河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第九节 乐亭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乐亭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不详。
1968年1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唐秦警备区(批复)第55号,批准河北省乐亭县建立革命委员
会。乐亭县革命委员会由71名委员组成,其中,常委17名,申太昌为主任委员,韩茂堂、胡庚舜、陈
维山、王世惠为副主任委员。
1968年1月24日至25日,召开乐亭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庆祝大会。会上宣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唐秦
警备区关于乐亭县成立革命委员会的批复;乐亭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委员申太昌讲话;宣读了《河北省
乐亭县革命委员会第一号公告》;乐亭县三代会代表和各革命群众组织代表进行发言;唐秦警备区首
长讲话;宣读通过了《河北省乐亭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庆祝大会给毛主席的致敬信》。
第十节 乐亭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乐亭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81年12月至1984年6月,共举行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81年12月25日至3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63人。会议听取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何绍先所作的
题为《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的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郗云龙所作
的《乐亭县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法院院长高沛林所作的《乐亭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代检察长戴梦江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通过了
相应决议;选举赵惠章为乐亭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永祥、公振茹、杨逢春、张
天贵、张建民、武树礼、周复哲、周素华为副主任,委员10名;选举何绍先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玉林、李革新、何永昌、张有田、张成儒、呼景山为副县长;选举高沛林为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戴梦江为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第二次会议
1983年3月21日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9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何绍先所作的题为《深
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精神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县政府副县长马玉
林所作的《乐亭县1982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郗云龙
所作的《乐亭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惠章所作
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高沛林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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