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6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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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节 乐亭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乐亭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56年11月至1958年6月,共举行3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56年11月26日至3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55名。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县长赵惠章所作的
《乐亭县人民委员会关于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乐
亭县人民委员会从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与今后意见的报告的决议》,审议了《乐亭县
人民法院关于1955年~1956年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乐亭县1956年征兵工作方案》;选
举赵惠章为乐亭县人民委员会县长,高航舟、何永昌、刘步林、周素华为副县长,委员16名。
二、第二次会议
1957年5月17日至2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8名。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何永昌所作的
《乐亭县人民委员会关于从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的报告》、县长赵惠章所
作的《全县人民积极动员起来,为增产三亿二千五百万斤粮食,实现1957年农业大丰收而奋斗》的报
告、副县长高航舟所作的《乐亭县人民委员会关于195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县法院院长姜桂香所作
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关于1956年12月至1957年4月法院工作的汇报》,通过了《关于乐亭县人民委员
会从第一次会议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县人民积极动员起来为实现1957年农业大丰收而奋斗的报告
决议》《关于乐亭县1956年财政决算决议》《关于乐亭县人民法院从第一次会议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决议》;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李健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指示》。
三、第三次会议
1958年1月6日至9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0名。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县长赵惠章所作的
《1957年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刘步林所作的《乐亭县人民委员会为实现1958年农业生产大跃进—
争取全年粮食亩产500斤而奋斗的报告》、王汉起同志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关于1957年工作的报
告》,通过了《关于实现1958年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决议》;补选王汉起为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六节 乐亭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乐亭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58年6月至1961年12月,共举行2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958年6月13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29名。会议听取了县人民委员会县长赵惠章所作的
《乐亭县人民委员会关于从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报告》、县委第二书记李健
(代表)所作的《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报告》、副县长刘步林所作的《乐亭县1957年财政决算
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法院院长王汉起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关于1958年以来的司法工作
向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报告》,通过了《关于从二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政府工作报告的决
议》《关于乐亭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批准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选举赵惠章为乐亭县人民委员会县长,高航舟、何永昌、刘步林为副县长,委员17名;选举
王汉起为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产生了乐亭县出席河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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