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6 - 唐山市人大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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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
二、第二次会议
2008年3月1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双城”创建工作的
决议》;选举产生了乐亭县出席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名。
三、第三次会议
2008年4月1日至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4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袁志刚所作的《政府工作
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福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
李月臣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金刚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乐亭县200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国民经
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李晓龙为乐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四、第四次会议
2009年2月12日至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7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代县长李忠所作的《政府工
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福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
长李月臣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金刚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
作报告》,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乐亭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李忠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任春成为乐亭县人大常务委
员会副主任,曹克新为委员。
五、第五次会议
2010年3月10日至1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202名。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长李忠所作的《政府工作
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福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
李月臣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金刚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报告》,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乐亭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告》,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通过了《关于大力弘扬新时期乐亭精神的决议》;补选王之虹、王旭
光、张晓辉为乐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六、第六次会议
2011年2月11日至1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3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代县长王东群所作的《政府
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宪福所作的《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法院
院长李月臣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检察长周金刚所作的《乐亭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审查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乐亭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和《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
案的报告(书面)》,分别通过了相应决议;补选王东群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补选王运华、王艳
红、谷惠明、赵文忠、赵荣华、鲁德海、谢建立为乐亭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十八节 乐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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